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监管要从源头入手

近期,我们将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实际案例,分析怎么从源头降低食品安全的风险?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保护了谁的利益?增加了谁的成本?

下面案例摘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质量新闻报,在2020年10月15日刊登的一篇新闻《农兽药残超标?!严惩!》,案例是从网页中随机摘取,没有指向性,用来拆解食品安全监管的流程,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7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丰某超市的散装香蕉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从锦丰镇合兴青草巷购进上述不合格香蕉时,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既未保存香蕉的进货票据,也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香蕉、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于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对于人体有着一定的危害,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筑劳食品安全防线,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这个案例虽然简单,却很能说明“农兽残超标风险”管监的现状。


1.从案情中,我们知道下面几件事:香蕉的农残超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惩罚了谁?他冤不冤?

买单的是南丰某超市,他卖香蕉,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流通”环节,因此抽查的对象是超市。惩罚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没有“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包括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个点超市不冤枉,既然要求记录,你就要记录啊,以便“溯源”追责。此超市买个本子和笔就能解决。

二是销售不合格香蕉,应该被处罚,该超市想要卖“保证农残不超标的香蕉”其实有难处。

香蕉有没有农残超标?需要经过分析检测后才知道。超市检测的时机有两个,1)进货前检测,比如货源地“锦丰镇合兴青草巷”做过检测,确定没有农药残留,贴个标签后把香蕉卖给该超市,没有检测过的香蕉,该超市不进货。2)进货后,该超市有条件做农残超标的自检,不合格的退货。这样就能保证,上架销售的香蕉不会农残超标。

没有经过检测,不知道农残有没有超标,香蕉就上架了。当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抽查、送检、出报告、形成行政处罚时,香蕉可能已经被吃掉、代谢完了。香蕉上的超标农残去哪里了?进到了消费者的肚子里。商家受罚,不算冤枉,但要求超市“改进”却不容易。


2.该超市汲取教训,按照法律要求建立了“食品查验记录”,下次上架的香蕉就不超标了吗?
不一定。

因为此记录中没有“香蕉是否农残超标”这一项,货源处(香蕉批发商)没有检测过,香蕉在生长和运输过程中,在上架之前,是否农残超标?不知道。要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时才知道,喏,又回去了。该超市简直在“裸奔”啊,而且找不到买衣服的商店。


3.销售农残超标的香蕉,该超市要负责吗?

当然要负责了,你卖的香蕉就找你,这是法律规定的。但超市负得起全部责任吗?那太难了,除非他自产、自销、自己运输、自检,摸索出一套完整的香蕉种植和运输的流程,各个把控。这样的大手笔,有几家超市能做到?
该超市卖一斤香蕉赚不到一块钱,让他搞这一套不现实。超市其实也想卖合格的香蕉,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不知道哪批香蕉会出问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就两眼一抹黑等结果。运气好就过关,运气不好就被罚钱,连续罚几次就可能就要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迫改行。


那么超市怎么能放心地卖合格的香蕉呢?

从下面这张图中看出,该超市作为二三手的农产品分销点,对香蕉超标风险的把控这件事,它有心无力。除非在香蕉摘下时,或者一手的农产品运销公司分销前,对香蕉农残做个全面检测,把合格和不合格的香蕉区分开,给合格的香蕉贴上标签。该超市销售没有经过检测的香蕉,结果农残超标了,再做行政处罚,那他不冤枉。

农残超标风险的把控从源头抓起,就是在上市前做农残超标的风险评估。

香蕉上市后,商家必须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管。采购合格的香蕉,避免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丢了声誉,这是农产品分销商的需求。香蕉种植时,不能滥用农药,否则没有人会买,这是对不良农民的威慑和教育。
 
 
 
从香蕉的流通过程来看,从源头搞清楚农残是否超标,检测这件事要么香蕉种植户来做,要么一手的农产品运销公司来做。二三手的分销商和消费者插不上手,市场监督管理局插手时,事儿就大了,就要问责和造成损失。被问责的商家失了信誉,吃了农残超标的消费者失去了安全保障。

农民/一手农产品分销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都需要对农残是否超标做个风险评估,但两者的立场和目的有何不同?这对食品安全的风险把控造成什么影响?请见连载-2。